| 房地产大国模式:与大众一同来分享开发商的暴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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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7年02月23日12:15 第一财经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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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香港模式,是房地产开发的全部流程,从买地、建造、卖房、管理都由一家开发商独立完成,是一种全程开发模式。美国模式则代表了一种高度细分的专业化分工。从资金到开发、规划、设计、建设以及销售,各个环节均由高度专业化的公司分别完成。 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香港模式中的房地产开发商更多地依赖于银行提供资金,而美国模式中的房地产资金,更多地来源于社会大众的资金,只有15%左右是银行资金。此外,
香港模式因“近水楼台”之便利,在内地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轻松地跨过深圳河,为内地广大房地产开发商所接受并模仿。万科、合生珠江、金地等目前国内数一数二的房地产开发商都是在这种模式下完成在房地产业的原始积累并实现了全国性的大规模扩张。 然而,随着房地产在国内的迅速崛起又迅速衰落,关于香港模式在内地的适用性再次被业内所关注。尤其是宏观调控开始后,香港模式大量依赖银行贷款的发展模式为社会所广泛诟病,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甚至将国内的开发商称为“中国最大的倒卖商、皮包商和中间商,是一种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