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多户业主社区不接收 一街之隔却不管业主

http://sy.house.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14:02  华商晨报

  导致业委会无法成立 理由是开发商不给社区办公室 小区办认为社区做法违反政策

  晨报讯 600多户业主,无法被社区接收。

  理由是他们所在的沈阳市皇姑区金港天府小区的开发商不给社区办公室。

  想成立业委会 被拒绝

  日前,金港天府小区段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表示,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合法手段与物业公司沟通一些问题,但到所在的兴华社区求助时,却被告知:社区不接收金港天府。

  为了查明事情原委,记者来到段女士家,在她提供的业主给开发商的公开信中记者看到: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约定如期办理并发放产权证;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楼道没有应急灯,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业主会所;业主与前期物业矛盾集中,未征求业主意见,强行推行30元/张的电梯卡。

  段女士表示,目前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愿望非常迫切,从去年年底开始,她就开始向社区申请成立业委会,但却被告知社区不予接收金港天府,也不进行业委会建立的指导工作。

  不给办公地点 不接收

  段女士表示,小区业主为了社区接收的问题,奔波了好几个月、好几个部门。

  她给记者出示了一份递交区政府的“情况反映”,里边提到:金港天府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闽江街14号,隶属皇姑区三洞桥街道办事处兴华社区,入住率已超50%,具备了组建业委会的条件,但向社区递交组建申请书时,社区不予接收。

  “没有回音,社区不接收的问题不仅限于业委会无法成立上。”段女士表示,由于产权证办不下来,社区又不接收,小区居民户口落不上,年轻人结婚登不了记,孩子上不了学,社保、小区治安都存在问题。

  但叫段女士不解的是,即便面临这些问题,但社区不接收小区的做法竟是“有据可查”的。她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里边提到:新建住宅小区,其社区公共用房由开发单位负责承建,交社区无偿使用。

  “这就是社区不接收我们的理由。”段女士表示,开发商没有给社区提供办公室,社区应该依据政策要求开发商解决,但业主是无辜的,没有办公室就不管业主了,这个做法叫小区居民接受不了。

  小区办:社区做法混淆了政策依据

  随后,记者来到兴华社区,其对面就是金港天府小区。“住得这么近,我们竟不归社区管,太不可思议了。”段女士表示。

  社区书记不在,工作人员指点记者到三洞桥街道办事处询问此事,“我们上边能说清楚,我们没法说。”

  就此,记者电话联系了三洞桥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建设的佟主任。

  她表示:“社区的确没有接收金港天府小区的居民,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社区不能对手续不全的小区进行接收。”

  沈阳市小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兴华社区混淆了政策依据。《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的确要求开发商为社区免费提供办公室,但如果开发商违反该规定,社区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区政府反映,追究开发商责任并解决;而去年沈阳市也下达了要求社区承担起指导业委会组建责任的通知,业主向社区申请成立业委会的诉求被拒绝,是违反政策规定的。(林浩 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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