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0万元商品房漏水7年 地产商被判返还购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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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1:20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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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程先生花了140多万元买的商品房连续7年漏水。昨天,市一中院判定,房地产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公司返还程先生的购房款。
1995年,程先生花140多万元购买了圆明园花园别墅公司的一套公寓房。1997年,程先生入住新房后发现,卫生间和书房漏水。虽经3次维修,漏水情况依然如故。
法院认定,经工程质检中心检测,卫生间漏水是防水层质量缺陷所致,且多次维修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房地产公司应返还购房款。(王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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